「人格障礙」是指個人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特質與大多數人明顯不同,偏離普遍社會期望的狀態。這種行為模式在多種情境中持續出現,並對個人的社交或其他重要生活範疇造成顯著困難。人格障礙通常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開始顯現,其特徵在不同情境中表現出穩定性,雖然某些行為可能因特定情境而稍有變化,但整體模式相對持續且難以改變。與一般情緒病(如抑鬱症或焦慮症)相比,人格障礙的主要區別在於其長期持續的特性。情緒病的持續時間和觸發因素可能有所不同,有些情緒病可能由特定事件或情境引發,也可能呈現長期慢性化,但一般在適當的治療後可以有所緩解。1 而人格障礙的思維和行為模式通常更根深蒂固。
問:人格障礙是先天形成還是後天影響所致?
答:人格障礙的形成涉及先天和後天因素的共同作用,目前尚無完全確定的單一原因。先天的遺傳因素可能影響某些人格特質的傾向,而後天的環境因素,如童年時期的創傷經歷、被忽視、家庭環境的不穩定,可能對個人的情感調節、社交能力及自我認同產生深遠影響。這些因素相互交織,可能會導致人格障礙的出現。因此,人格障礙的形成是多種因素相互影響的結果,涵蓋生物學、心理學和社會環境等多方面的複雜交互作用。
問:在香港,人格障礙有多普遍?2
答:在香港,有關人格障礙具體流行率的研究相對有限。然而,2020年發表於《英國精神醫學雜誌》的全球系統評估和元分析提供了一些有價值的參考。該研究顯示,全球人格障礙平均流行率為 7.8%,而在高收入國家則為 9.6%。由於香港屬於高收入地區,其流行率可能接近此數字。然而,文化差異和對精神健康的態度可能影響症狀表達及診斷,這些國際數據需謹慎解讀。
問:人格障礙可以分為哪些種類?哪一種較為常見?3
答:根據《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》第五版(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;DSM-5),人格障礙被分為三大叢集,涵蓋了十種不同的障礙類型,每一種都有其獨特的行為模式和特徵。
叢集A:多疑型的人格障礙
核心表現 | 具體特徵 | |
偏執型人格障礙(Paranoid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過度懷疑和不信任 | ● 無根據的懷疑
● 對分享個人信息感到恐懼 ● 過度解讀中立事件 ● 長期懷恨 ● 過度敏感,總覺得別人有惡意 ● 懷疑伴侶忠誠 |
類分型人格障礙(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對社交活動的冷漠和在人際互動中情感表現很少 | ● 缺乏對親密關係的興趣,偏好單獨活動
● 缺乏親密朋友 ● 很少從活動中獲得樂趣 ● 對讚揚或批評無動於衷 ● 情感上的冷漠和疏遠 |
分裂型人格障礙 (Schizotypal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展示一些認知或感知的扭曲和古怪行為 | ● 參照性想法:認為自己被他人背後議論或說壞話,但實際上並無這種情況發生
● 奇特想法:例如覺得自己有特異功能 ● 不尋常的感知體驗 ● 奇怪的思維和言語 ● 多疑或偏執的想法 ● 古怪或異常的行為或外觀 |
叢集B:情緒化或衝動型的人格障礙
核心表現 | 具體特徵 | |
邊緣型人格障礙 (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人際關係、自我形象、情感和衝動行為的不穩定性 | ● 努力避免被人遺棄
● 人際關係極端化 ● 自我形象混亂 ● 衝動行為 ● 反覆的自殺自殘行為 ● 情感不穩定 ● 持續的空虛感 |
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(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長期無視和侵犯他人權利 | ● 不遵守社會法律規範
● 欺騙行為 ● 不負責任 / 衝動行為 ● 易怒 ● 缺乏悔疚之情 |
自戀型人格障礙(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自大、對讚美的強烈需求和缺乏同理心 | ● 過分膨脹的自我觀念
● 認為自己“特別”且獨一無二 ● 極需要別人的讚美 ● 強烈的權利感 ● 利用人際關係達到自己目的 ● 缺乏同理心 ● 常感到嫉妒或認為他人嫉妒自己 ● 表現出傲慢或高傲的行為或態度 |
戲劇型人格障礙(Histrionic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過度的情感表現和尋求關注 | ● 經常需要吸引他人注意,希望成為焦點
● 誇大人際關係的親密性 |
叢集C:焦慮型的人格障礙
核心表現 | 具體特徵 | |
強迫型人格障礙 (Obsessive-Compul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對完美、秩序和控制過度追求,甚至犧牲個人的靈活性、開放性和效率 | ● 對細節、規則、清單、秩序、組織或時間表的執著
● 完美主義而妨礙任務完成 ● 過度投入工作和生產活動,忽視休閒活動和友誼 ● 在道德、倫理或價值觀問題上過於嚴格、一絲不苟且不靈活 ● 不願意委派任務或與他人合作,除非他人完全按照其方式行事 ● 固執 |
回避型人格障礙(Avoidant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回避社交、自我評價很低和對負面評價過度敏感 | ● 避免涉及密切人際接觸的職業活動
● 除非確信被喜歡,否則不願與人交往 ● 在人際關係中表現出壓抑 ● 過分擔心在社交場合被批評或拒絕 |
依賴型人格障礙 (Dependent Personality Disorder) | 強烈且持續的需要被他人照顧。行為表現出順從和黏附,對分離感到恐懼 | ● 在日常決策中過度依賴他人的建議,需要他人承擔生活中大部分重要決策的責任
● 因害怕失去支持或認可而難以表達不同意見 ● 為獲得他人的支持而不惜一切代價 ● 獨自一人時感到不適或無助,當一段親密關係結束時,急切尋找另一個關係來獲得照顧和支持 |
根據 2013 年本地研究顯示,高達50%的精神科住院患者被診斷出人格障礙。在這些病例中,叢集C人格障礙的出現率高於叢集B人格障礙。4
問:人格障礙會隨時間而改變嗎?
答:隨著年齡的增長,人格障礙的某些症狀可能會有所改善,特別是衝動行為等特徵。此外,生活經驗和自我反思亦有機會促進症狀改善。在面對生活挑戰時,學習更好地理解自身行為及其後果,能夠增強自我認知,從而改進應對策略。另一個重要因素是穩定的人際關係,建立持久且支持性的人際關係有助於緩解症狀並增強自我價值。然而,症狀的改善程度因人而異,某些核心特徵可能持續存在並影響日常功能。專業治療和積極的支持環境對於症狀的持續改善至關重要。
問:如何診斷是否有人格障礙?MBTI 性格測試能否用作診斷人格障礙的工具?
答:人格障礙的診斷主要依賴專業的臨床評估。精神科醫生會通過詳細的問診、病史分析,以及家人或照顧者的描述,結合患者的整體健康狀況,根據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(DSM-5)或《國際疾病分類》(ICD-11)的診斷標準進行綜合判斷。結構化臨床訪談(如 SCID)是診斷人格障礙的科學工具之一,特別適用於研究環境,但在日常臨床中可能較少使用,更多依賴醫生的專業經驗與綜合分析。至於 MBTI(邁爾斯-布里格斯性格測試),它主要用於性格分類,並不涉及心理病理的評估,亦不符合 DSM 或 ICD 的診斷標準。因此,MBTI 無法用於診斷人格障礙或任何精神病病理狀態。
問:MBTI 性格測試對於處理人格障礙有何幫助?
答:MBTI 是一種性格評估工具,主要用於非臨床範疇,如職業發展、團隊建設和個人成長,幫助人們了解性格偏好並提升自我認識。然而,它不適用於人格障礙的診斷或治療。需要注意的是,「性格特徵」與「人格障礙」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:
- 性格特徵:指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穩定的行為模式,例如內向或自信,通常不會對生活功能造成重大影響
- 人格障礙:是一種固定且持續的行為模式,通常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顯現,並在多個生活範疇中造成持續的功能損害或情緒困擾
人格障礙的診斷和處理需要專業的臨床評估,依據如 DSM-5 或 ICD-11 的標準進行。MBTI 無法評估心理病理學,也無法用於臨床治療,因此對人格障礙的處理沒有直接幫助。
問:是否可以透過改變自己的 MBTI 性格類型來改善人格障礙的問題?
答:不可以。MBTI 性格評估工具的作用是幫助人們了解自己的性格偏好和行為傾向,而非用於治療或改善人格障礙。人格障礙涉及持續性的情緒困擾和行為挑戰,這需要專業的心理治療和臨床介入。雖然 MBTI 可能有助於了解個性差異和潛在的衝突點,但它無法應對人格障礙這類複雜的心理需求。因此,改善人格障礙應尋求專業診斷和治療,而非依賴性格評估工具。
問: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求醫?如何治療人格障礙?
答: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應考慮尋求專業的醫療幫助:
- 人際關係困難:長期的衝突或無法維持穩定的人際關係
- 行為模式干擾生活:某些行為模式明顯影響工作、學習或社交功能
- 情緒波動與控制問題:經常性的情緒不穩定或衝動行為,難以自我管理
- 物質依賴:對藥物或酒精產生依賴,影響生活
- 自我傷害行為:包括任何形式的自殘、自殺念頭或行為
人格障礙患者常與其他精神健康問題共病,如抑鬱症、焦慮症等。這些共病問題也是患者尋求精神健康服務的常見原因。
人格障礙治療
人格障礙需要長期的綜合治療,通常結合心理治療、藥物治療及支持性措施。治療計劃根據患者的特定需求和症狀量身定制。
心理治療
心理治療是核心,幫助患者理解自己,改善行為模式和人際關係。主要原則包括:
- 建立穩固的醫患關係:由於許多患者缺乏穩定的人際關係,醫患關係能為治療提供一個安全、穩定的基礎
- 探索過去經歷:幫助患者理解過往的人際經驗和情感創傷,並探討其如何影響當前行為模式和情緒反應
- 學習新的人際互動方式:在治療中建立新的互動模式,這些模式通常首先在醫患關係中形成,隨後逐步應用到家庭、職場和其他生活範疇的人際關係中
藥物治療
藥物治療主要用於緩解相關症狀或治療共病的精神健康問題,如抗抑鬱藥、情緒穩定劑和抗精神病藥。
總括而言,人格障礙需要綜合治療,心理治療是核心,輔以藥物治療和支持性措施。如果懷疑自己或身邊的人可能正面對相關挑戰,可以考慮向專業人士尋求建議,這能有助於更好地理解情況並探索適合的支援或治療方案。
參考資料:
- Tolentino JC, Schmidt SL. DSM-5 Criteria and Depression Severity: Implications for Clinical Practice. Front Psychiatry. 2018 Oct 2;9:450.
- Winsper C, Bilgin A, Thompson A, et al. The prevalence of personality disorders in the community: a global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-analysis.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. 2020;216(2):69-78.
-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: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 5th ed, Text Revision (DSM-5-TR). Washington, DC,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, 2022, pp. 733-737.
- Massaal-van der Ree LY, Eikelenboom M, Hoogendoorn AW, Thomaes K, van Marle HJF. Cluster B versus Cluster C Personality Disorders: A Comparison of Comorbidity, Suicidality, Traumatization and Global Functioning. Behav Sci (Basel). 2022 Apr 12;12(4):10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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